儿童权利受到侵犯:了解如何

儿童权利

今天庆祝 世界儿童权利日。 有一天要记住 所有男孩和女孩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不论您的性别,国籍,种族,宗教,教育,经济状况或性取向如何。 这在 世界儿童权利宣言 联合国大会于20年1959月XNUMX日批准。

但是,该声明不足以保护儿童的权利,因为它并不意味着对批准该声明的国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此,经过与不同国家/地区的政府,宗教领袖和不同机构的谈判,最终文本最终导致了 儿童权利公约。 联合国大会于20年1989月XNUMX日批准了一项国际条约。 该条约在其条约中包括 54文章 女孩,男孩和青少年的基本人权 它是签署该协议的所有政府的强制性应用和履行。 该公约还包括父母,老师,卫生人员以及与童年世界有关的每个人的责任。

该公约基于 四个基本原则 维护所有其他儿童的权利。 这些原则是不歧视,儿童的最大利益,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儿童的意见。

非歧视: 所有儿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相同的权利。

孩子的最高兴趣: 任何可能影响儿童的决定,法律或政策都必须考虑最适合儿童的因素。

生命,生存和发展权: 所有女孩和男孩都有权生活并享有适当的发展,确保获得基本服务和平等机会。

参与: 未成年人有权就可能影响到他们的情况与他们进行协商,并有权考虑他们的意见。

该公约的54条总结如下:  十项基本原则  哪个是 批准它的国家必须遵守。

不幸的是,在《世界宣言》发表将近60年之后, 儿童权利继续受到侵犯。 在许多情况下,对这些权利的侵犯是显而易见的,但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它是以微妙的,被社会接受的方式发生的。 而且正是儿童构成了特别容易受到侵略的群体,通常是成年人。 由于他们的身体和情感状况,他们是最没有保护的受害者,经常遭受家庭,环境或国家的各种虐待。 在许多情况下,出于宗教,文化或道德原因,人们试图为不合理的行为辩护。

最受侵犯的权利是什么?

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

由于生活条件,战争冲突或被迫工作,世界上成千上万的女孩和男孩无法上学。


健康权

世界上许多未成年人每天都死于无法治愈的疾病或死于无法获得可以挽救他们的药物。

国籍权

有些国家不承认儿童的来历。 这使他们对社会无形,无法享受基本的公民权利。

体面住房权

在包括我们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中,有些孩子无法享受住房。 这产生了未成年人的适应和不安全感的问题。

侵犯儿童权利的情况

劳动剥削

世界上许多儿童在危险的条件下工作了无尽的时间,几乎没有任何食物,几乎没有食物 可怕的奴隶制条件 造成严重的身心后果。 

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

战争中的孩子

在战争中,孩子们发现自己陷入 严重的身体和情绪风险。 家庭成员和其他亲人的流失使他们处于极度脆弱的境地,使他们更容易成为各种攻击的对象(强奸,绑架,贩运,招募儿童兵等)。

Trata

每年,成千上万的孩子被自己的家庭绑架或出售,在国内或国外受到剥削。 贩运形式可能包括 性剥削,劳动乃至摘除器官。

性虐待

由于受害人感到羞耻和恐惧,因此通常围绕此问题保持沉默。 尤其是当家庭成员或熟人进行虐待时。 受害者担心被家人拒绝和丢脸。 在某些国家,儿童甚至没有权利在法庭上作证。

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受到虐待。

强迫早婚

大约有82万妇女在18岁生日之前结婚。 在很多情况下,婚姻是婚姻的结果。 女孩的父母和未婚夫之间的谈判,通常比她大得多。

除了假定侵犯女孩的最大利益外,这还假定了一系列影响权利的因素,例如教育,健康或人身安全。

切割女性生殖器

受害人通常是4至14岁的女孩,手术通常在结婚或生下第一个孩子之前进行。 这种做法除了具有歧视性之外,还构成了 侵犯女孩的基本权利:享有健康权,身体健全权,免受暴力行为和关于您身体的决定自由的权利。

这是一种做法 它通常以基本方式进行,并且没有卫生预防措施。 因此,接受这种干预的女孩有感染感染,败血病,尿路感染,性交时的疼痛以及其他因残割而引起的身体和情感并发症的风险。

对儿童权利的无形侵犯

侵犯儿童权利

还有其他形式的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 也许在我们的社会中不那么明显,但更加微妙和规范化,但同样重要且令人无法接受。 我们都铭记着看到新闻的可怕和极端情况的孩子,我们认为我们的孩子生活在一个保证他们的教育,健康和其他需求的社会中,符合《世界儿童权利宣言》的要求。覆盖但这并不总是这样, 在家庭和学校中发生的许多情况(我们通常认为是合法的)都侵犯了其中某些权利。 我举几个例子:

为教育目的使用或倡导人身刑罚

根据西班牙《刑法》,在西班牙,使用体罚是犯罪。 民法第154条。 暴力,无论其程度如何,都无法教育。 没有教育的面颊,也没有奇迹。 通过使用身体上的惩罚,我们所表现出的唯一一件事是,我们已经用尽资源来解决冲突,并且由于无法控制自己,我们发泄了对最弱者的愤怒。

“国家有义务保护儿童免受父亲,母亲或任何其他人的一切形式的虐待”(《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九条)

大吼大叫,嘲笑或威胁儿童

很多时候,当孩子们表现得不尽如人意时,我们会大吼大叫,威胁或嘲笑他们。 我们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在这些情况下,孩子很难过,就像我们在工作中或在环境中所做的那样,我们不会感到被接受。 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拥有或应该拥有捍卫自己的资源。 我们也倾向于享受其他成年人的同理心。 在儿童中,这些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通常不会感到任何人的支持, 相反,完全相反。 此外,必须考虑到情感上的伤害可能是破坏性的,或者甚至是肉体上的破坏。

“孩子要获得个性的全面和和谐发展,就需要爱和理解。” (《世界儿童权利宣言》原则六) 

不照顾孩子的哭泣或要求

当我们采用睡眠训练方法或无视他们的陪伴欲望时,如果我们不允许他们表达自己的情绪,我们会强迫他们进食而无饥饿,以便在时间之前控制上厕所训练……简而言之, 每当我们不尊重他们的生理节奏和需求时,我们侵犯了您的权利。

“只要有可能,他们就应该在父母的保护和责任下成长,并且无论如何要在亲情,道德和物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世界儿童权利宣言》原则六)

将孩子与父母分开

儿童权利

在一些医院中,新生儿仍被带入巢穴而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在大多数情况下,剖宫产的母亲不允许皮肤对皮肤进行练习。 另一方面,在某些医疗中心,  不要让孩子由父母陪伴 对于某些测试,从而违反了 欧洲住院儿童权利宪章。 当孩子由于父母的工作条件和缺乏考虑到孩子需求的和解政策而不得不在学校和托儿所里花费很长时间时,也会发生分离。 

»除特殊情况外,年幼的孩子不应与母亲分开”(《世界儿童权利宣言》原则六)

过多的功课和惩罚

当孩子满载功课回家或受到惩罚而无休假时,这违反了 充分享受游戏和娱乐的权利。 大多数成年人都有时间表,除了少数例外,我们通常不带工作回家。 根据法律,我们还享受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如果没有,我们将全力以赴。 但是,我们看到正常且合理的情况是,孩子在上学期间被剥夺了休息时间,或者他的家庭作业太多,以至于他无法出去玩或进行其他活动。

»儿童必须充分享受游戏和娱乐,而娱乐和娱乐必须以教育追求的目标为导向; 社会和公共当局应努力促进享有这项权利”(《世界儿童权利宣言》第七条)

学校欺负或欺负

学校欺凌是未成年人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复发生的一种身体,语言或心理虐待的形式。 在很多情况下 它没有被要求的重要性,因为它被认为是孩子们的事情。 并且他们将在彼此之间解决它。 但是,对于受影响的孩子来说,生活可能变成地狱,有时甚至不得不换校。 在极端情况下,会发生自杀事件。

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母亲,父亲和老师,我们有责任帮助儿童应对这些情况,以及 教育他们宽容并尊重他人和自己。

«必须保护儿童免受可能促进任何形式歧视的行为。 必须面对差异时本着理解和宽容的精神抚养他。 (原则X 世界儿童权利宣言)

决定孩子或无视他们的意见

孩子们有 被告知和咨询影响他们的问题的权利,但通常的事情是我们是成年人,我们在没有咨询他们的情况下就决定了他们。

“未成年人有权就可能影响到他们的情况与他们协商并考虑其意见。” (四,《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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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Kᴀᴍʏ的Cʜᴀɴɴᴇʟ•

    必须保护儿童免受可能促进任何形式歧视的行为。 必须面对差异时本着理解和宽容的精神抚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