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是一个联合国机构,致力于 捍卫儿童权利,改善生活 全球数以百万计的女孩和男孩
该机构开发的程序之一称为 儿童友好城市.
1992年,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在达喀尔(塞内加尔)发起了“儿童市长捍卫者”倡议。 通过这一举措,其目的是影响地方政府在实现男孩和女孩权利方面的作用。
1996年,在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上,儿童福祉被宣布为健康,民主和治理良好的环境的指标。 为此,启动了“儿童友好城市计划”。
200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西班牙委员会与卫生,社会政策与平等部,西班牙市政与省联合会(FEMP)和大学儿童与青少年需求与权利研究所(IUNDIA)一起。
儿童友好城市计划的目标
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 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公共政策,以改善男孩和女孩的福祉,捍卫自己的权利,鼓励他们参与并让城市更加宜居。
这些政策应基于 儿童权利公约,这是一项国际条约,要求政府履行这些儿童的权利。 本条约承认 女孩和男孩是有权充分身心发展的人。 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也得到承认。
这项国际条约于1990年成为法律,并被20个国家(其中一个是西班牙)接受并签署。 迄今为止,除美国外,世界所有国家都接受了《儿童权利公约》。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西班牙委员会公开承认 儿童友好城市印章 遵守《儿童权利公约》原则的城市。 该印章每两年召开一次,为期四年,并在经过诊断和分析过程后授予,并以“儿童友好城市”认证结束。
目前,在西班牙 170个城市 那些被授予儿童友好城市印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