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開後,孩子們的反應大不相同。 我們必須考慮到孩子的年齡、破裂的原因和情況以及孩子們對此的解釋。 但是如果 過了一會兒 你的孩子和你住在一起,他們會問你想和他們的父親住在一起嗎?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給出實際的答案,關於 遵循的步驟 如果您的孩子想和他們的父親住在一起,如果您不願意接受這種情況,您有什麼權利,但最重要的是:您的孩子,您必須評估他們如何以及為什麼要求這種改變。
我的孩子想和父親住在一起,我不同意
探視制度,就像在離婚程序或未婚同居伴侶中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一樣,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條件可以改變並且有靈活性. 為了考慮這種修改,必須出現一個新的事實,這可能是孩子要求與另一位父母住在一起,而他/她要求這樣做。
任何狀況之下 如果父母之間存在利益衝突,未成年人的利益將永遠佔上風。 這是一個需要律師和律師的程序,其處理遵循口頭程序的指導方針,具有家庭程序的特點。 最後,法官會做出允許或不允許未成年人變更居住地的判決,並允許上訴。
在 在大多數情況下,發生的是訪問制度的重組. 一開始可以建立的探視制度,當時未成年人,比方說5歲,與現在不同的15歲青少年不同需求。 為此,將考慮父母雙方以及未成年人的社會和個人情況。
我的孩子想和他們的父親住在一起,是的,我同意
它也可能發生,而且發生的頻率比我們認為的孩子提出了與父親、另一位父母一起生活的需要,並且我們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一切都會更快, 並為自己的兒子健康, 建立一個 共同監護權 實際上。 這種變化也可以反映在分離協議中。 這種修改會更快,並且可以由您和父母共同推動。
在的情況下,中 18歲以上的年輕人可以自己決定 他想和誰一起生活,並且由於他的多數而不得不承擔他自己行為的後果。 贍養費一直發放到您經濟獨立為止。
關於這個問題 贍養費如果這一點沒有被修改,誰提供它就得繼續處理它。 這意味著即使他的女兒或兒子現在和他住在一起,他仍然有正式的義務支付養老金。 另一個問題是你是否要求它。
關於你可以採取的態度的建議
顯然,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處境、與前任的關係以及他們的孩子。 但是,我們想就如何解決您的孩子向您提出的與父親住在一起的需求提供一些建議。 第一個是 聽他的.
大多數情況下,這種需求發生在青春期,那時與母親的衝突最為強烈。 我們建議, 如果可能,請與您的前任談談情況。 你甚至可能不知道。 最好達成協議,在您的兒子或女兒之前,你們兩個保持相同的位置。 未成年人的利益仍然是你們共同的目標。
如果你有米確認otives,讓你的孩子不去和父親一起生活,將它們暴露給他。 如果您仍然堅持,最好的辦法是尋求專業幫助,以幫助您找到解決衝突的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