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月XNUMX日是 歐洲患者權益日 我們想提醒您,儘管由於大流行而使“警報狀態”降低了 患者繼續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們的意思是,如果您有一個兒子或女兒被送往醫院,則無論他們是否因COVID 19而被收養,他們的權利都將完好無損。
另一件事是您在醫療中心中可能會受到影響的服務和福利,但是我們可以說,其中某些權利是基於醫療保健用戶的。 我們都知道我們所處的特殊環境,但我們想提醒您患者的權利,以及 住院兒童的權利是什麼?
住院兒童的權利
如果在此時健康狀況不佳,您有一個住院的孩子,您應該知道他們的權利在 歐洲住院兒童權利憲章 仍然完好無損。
其中一些權利例如是當天住院 不會造成經濟負擔 除了父母之外,這些人或合法替代他們的人。 那 父母可以花盡可能多的時間 在您住院期間。 父母不是被動的旁觀者,而是醫院生活的積極要素。
兒童有權 接收信息 關於他的疾病,他的治療方法和前景,醫生有義務以易於理解的方式給予治療。 這一點在許多家庭中特別敏感,尤其是在青少年中。 這 孩子 有權 拒絕(通過父母的口)作為研究對象 並拒絕以醫療或信息為主要目的而非治療目的的任何護理或檢查。
請記住,在住院期間 與其他孩子在一起的權利, 繼續學校培訓,並從老師的教and和醫院提供的教學材料中受益。 當然,訪問它並不是一個小問題 適合其年齡的玩具,書籍和視聽材料。
患者的基本權利
在歐洲患者權益日,我們想提醒您,這些基本上是:
- 權利 信息 (健康,流行病學,醫療保健...)。
- 進入權和形成權 臨床病史。 衛生中心必須制定程序,以確保有權訪問自己的病歷。 整個西班牙都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進行訪問。 同時,必須保證並滿足所有隱私和親密性要求。
- 權利 決定你的健康。 父母決定未成年人的情況。 父母可以要求他們的孩子自願出院。
- 權利 你的意志得到尊重。 合法年齡的任何有能力和自由的人都可以提前說明他們希望獲得的醫療保健和治療。 對於未成年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以書面形式留下這些指示。
- 權利 宣稱。 有病人後衛的身影。
知情權
有權 健康和流行病學信息 它屬於任何人,無論耐心與否。 在這些時刻,這項權利特別有趣。 所傳播的信息必須以真實,可理解的術語進行,並適合患者的需求。
對於未成年人 此信息必須明示或暗示地提供給父母。 必須考慮到,任何影響健康的行為都必須徵得同意,這就是通常所說的知情同意並由父母雙方簽字。 同時,父親,母親或兩者均可自由地以書面形式撤銷其同意或表達不被告知的願望。
El 在某些情況下,保密權受到限制。 但是從不提供患者的個人數據,但是在危及公共衛生的情況下(例如在這種情況下,例如COVID19),在控制某些傳染性疾病時,這些都是強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