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近日獲悉,瓦倫西亞省法院推翻了先前一起已存檔案件的駁回裁決。該案起因是一對父母投訴其兩歲子女在該市一家幼兒園遭到虐待。 可想而知,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和爭議。這名兒童並不是唯一一個遭受託兒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的人,還有其他幾名兒童受到懲罰,例如被罰站或被單獨留在黑暗、上鎖的教室裡(真是太可怕了……)。
家庭對教師的專業性給予先驗的信任,他們在不同教育階段照顧男女生; 我還希望除了接受過有關對嬰兒,兒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和照料的培訓之外, 在情感上能夠照顧複雜而高度敏感的生物 隨著他們的成長,他們會發展出不同的心理、社交、生理和文化需求。人們常說,這些工作需要很強的動力,但也需要很強的穩定性… “懂得如何表現”因為原本想要提供的保護很容易對學生造成情感傷害。
我這樣說是因為(現在我不是指當前的具體主題)我知道不止一個案例,在這些案例中我不得不問自己“這個人對兒童心理學了解多少?” 原本想要提供的保護很容易變成嚴重的精神傷害。 如果缺乏訓練、情緒調節和明確的護理標準。
要進入這個主題,我可以向您保證 將孩子(2歲、8歲或12歲)鎖在黑暗的地方作為懲罰是非常有辱人格的,也是一種忽視。 因為一項基本需求被忽略了。這項需求可能是對情緒的關注:也就是我們用來應對外部刺激的那些自動機制,而兒童的這些機制需要成人的指導和調節。
而且,由於對情感的關注(而不是對情感的管理)是教育中被遺忘的最重要的事物之一,因此我建議我們將情感視為同伴,即使在年齡,孩子承受壓力,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無法提供適當的回應。 在我看來,這正是教育專業人士真正價值的體現。而且,他是一位成年人,因此更有能力理解他的學生,能夠管教他們,陪伴他們,而不會訴諸恐懼。

鎖起來懲罰?

哇,老人受了多年的壓制教育還是值得的,甚至更糟!,是軍團的人 依靠懲罰(包括身體上的懲罰)作為一種教育方法,如果不是。 您只需要閱讀新聞評論中的一些評論即可:有些人否認事實(“我的侄子去過那裡,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而那些人則拒絕說:“時間流逝最合適的,他們把它給了我,但我什麼都沒有發生”(啊... 為暴力辯護難道不意味著身體上的懲罰就已經留下了印記嗎?)等
此外,還有一些成年人主張,當孩子發脾氣或「行為不端」時,應該把孩子鎖在房間裡或「黑屋子」裡,認為這樣可以教會孩子誰才是老大。 認為監禁具有教育意義的想法,是那種將日常暴力正常化的文化的一部分。它將其偽裝成紀律,使成年人與他曾經是、現在仍然保留在內心的孩子脫節。
在這些習慣能夠改變之前,許多人需要進行一些內在的反思:審視自身,並且認識… 童年時期遭受的耳光、辱罵、侮辱和監禁,都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年後,他們或許發展出一些機制來淡化這些創傷(「我什麼事都沒發生」),但他們的恐懼、憤怒或難以表達情感,都訴說著那些無形的傷痕。這段歷程往往類似於哀悼:首先是接受,然後是理解父母為何那樣做,最後,如果願意的話,是原諒。這種內在的療癒需要時間,也是打破惡性循環的關鍵。
目前,整個社會 他仍然不知道任何形式的虐待對兒童的生活有何影響:在現在和將來舉例來說,我會告訴你,除了其他後果之外,還可能出現所謂的“虐待再生產假說”,儘管格林(1998年)證實了這一點,但關於這一假說仍存在諸多爭議。也就是說,受虐兒童多年後可能會虐待他人,這足以促使我們認真考慮如何深刻地改變與幼兒的關係。但除此之外,還有… 毒性應激的可能性以及其他一些我們現在不詳細討論的影響。
在發展心理學手冊中,將孩子鎖起來作為懲罰被認為是一種… 情緒虐待,以及在許多情況下,忽視兩個基本需求遭到侵犯:安全需求(兒童被隔離在一個被認為危險或可怕的環境中)和依戀需求(本應安慰他們的人反而成了恐懼的來源)。如果這種隔離反覆發生,兒童可能會產生被遺棄感:他們覺得,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卻被孤立了。
我總是建議,如果常識使我們失敗,而我們卻沒有真正保護未成年人的意識, 讓我們想像一下,如果對成年人實施某種可能對兒童造成傷害的行為會是什麼樣子。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請想想這個場景:「星期一,你的老闆因為你話太多打擾同事而生氣,把你帶到黑屋子裡關了一個小時。」多麼屈辱!多麼令人憤怒!多麼令人難過!對吧?對於一個孩子,尤其是嬰兒來說,情況就更糟了!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是他們信任照顧者,另一個原因是他們對時間的概念和你不一樣。如果你覺得30分鐘的時間,對那個小傢伙來說卻長達2小時,那該怎麼辦?唉!
暴力會造成巨大的痛苦,而且 虐待即暴力當以教育的名義進行時,也是如此。
從兒童心理健康專業人士的角度來看, 把孩子鎖在房間或壁櫥裡是典型的虐待行為。兒童缺乏監管、情感支持,有時甚至缺乏人身安全保障。許多國際兒童虐待預防指南明確將這些行為列為虐待或嚴重忽視的形式,其程度與將兒童單獨留在家中數小時或未能滿足其醫療需求同等。

我們仍然在恐懼中教育

我們希望書籍消失,我們的孩子通過項目學習,我們希望在教室中使用更多的ICT資源,我們希望在其他國家/地區,尤其是在一些將在不同國家競爭的學生的需求方面,建立一套現代化的系統我們找到了自己的工作市場。
並期待所有這些美好的變化... 我們忘記了,我們(家長和老師)仍然在恐懼中教育孩子,無論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當然,恐懼與愛截然相反,而孩子們卻迫切需要愛。我們必須著重消除恐懼,因為它是習得性無助的有力幫兇,會麻痺孩子的行動,並大大增加他們的心理脆弱性。你肯定不希望你的孩子經歷這些,對嗎?
許多看似“無害”的做法實際上都是基於這種恐懼:每天大聲呵斥,威脅說“等我們回家你就等著瞧”,忽視孩子,把他單獨關進房間“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或者把門鎖上。 人們以為這會引發反思,但他真正感受到的卻是孤獨、無助和恐懼。年幼的孩子還不具備在情緒風暴中獨自平復心情的內在能力。
我們常常把服從和紀律混為一談。一個孩子如果被關起來或被吼叫後停止哭泣,並不代表他學會了控制自己的情緒;他只是學會了壓抑情緒以避免懲罰。表面上,他可能看起來平靜了,但實際上他的神經系統仍然處於高度緊張狀態。有時,這種壓力過大,以至於孩子在長時間哭泣後,最終會因為精疲力竭而睡著。 恐懼侵蝕身體,就無法進行健康的學習。.
我反對在任何教育關係中使用獎懲制度,但是透過讓學生面壁思過或將他們關起來來懲罰他們……想到類似的事情在世界各地發生,真是令人感到無比可怕。 懲罰者不僅對自己的學習潛力缺乏信心,也導致孩子對自己失去信心。我們不需要馴服或支配孩子來了解他們;我們需要用堅定和尊重來引導、陪伴和設定界線。
與基於恐懼的模式相反,所謂的「尊重式教養」或「積極管教」提出了另一種相處方式: 限制措施得以維持,但暴力和羞辱性懲罰被廢除。與其把孩子關起來,不如幫助他們調節情緒:給予他們關愛,讓他們說出自己的感受,明確界定哪些行為是不可接受的,並提供其他選擇。這種教養方式並非放任自流:它需要成人更多的陪伴、反思和堅持,而不是大吼大叫或把孩子關起來。

還有另一個原因需要重新檢視這些做法: 兒童透過模仿學習如果我們用武力、吼叫、摔門或把孩子鎖起來來解決衝突,我們就是在教導他們用這種方式與他人相處。擔心他們「最終會變成電視裡的青少年那樣」毫無意義,因為往往正是基於暴力、羞辱或缺乏界限的教育才會助長這種爆發性行為。
面對「太軟弱」的恐懼,值得記住的是,尊重不是權威的反義詞,而是暴力的反義詞。 你可以成為一個堅定而明確的榜樣,而無需訴諸體罰或監禁。目前的心理學研究表明,兼具關懷和明確界線的教養方式與更好的自尊、情緒調節和行為表現有關。
把孩子關在房間裡:是管教還是忽視?

在許多家庭和學校中,存在著這樣一種觀念: 把孩子鎖在房間裡是一種「輕微的懲罰」。他沒有被打,也沒有被侮辱,只是被「放任不管」。然而,主要的兒童保護機構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虐待,尤其是在頻繁發生、持續時間長,或在黑暗或令人恐懼的環境中進行的情況下。
從兒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把孩子關起來類似於忽視,因為它暗示著… 忽略了基本照護,例如監督、保護和情感支持。臨床指引將以下行為納入過失的定義範圍:
- 把孩子鎖在房間或衣櫥裡 長時間或反覆。
- 把他獨自留在家中,或讓他處於可能遭受身體或情感危險的環境。
- 沒有系統地回應他們的哭鬧或安慰需求。
這類做法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依戀障礙、自卑、焦慮、冒險行為、人際關係困難,以及成年後再次遭受虐待的風險更高。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如果限製或缺乏監管對兒童的安全構成真正的威脅(例如,將兒童單獨留在家中數小時),甚至可以被視為虐待兒童的行為。 遺棄或虐待罪取決於各國的法律框架。
一個關鍵的面向是 育兒中的暴力行為往往被視為正常現象,因為「一直以來都是這麼做的」。人們普遍認為,讓哭泣的孩子獨自待在房間裡“是為了讓他們吸取教訓”,儘管我們知道他們的神經系統尚未準備好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平靜下來。人們認為隔離可以幫助他們反思自己的行為,但年幼的孩子大腦還無法進行這種抽象的思考;他們所感受到的只有恐懼和孤獨。
兒童發展專家堅持認為 尊重和杜絕暴力並不會造就暴君般的孩子。真正會造成嚴重問題的是,孩子從小害怕犯錯、害怕表達情緒,或是遇到問題時不敢向大人求助。尊重式教育並非意味著放棄界限,而是改變界限的運用方式:與其用禁閉懲罰,不如根據孩子的行為給予相應的後果;可以彌補造成的傷害;可以教導其他技能;最重要的是,始終維護與孩子的親子關係和尊嚴。
尊重受害者、替代監禁和懲罰的方案

當我們摒棄吼叫、鞭打或監禁等手段時,一個非常合理的問題就出現了: “當我的孩子失去控制、打人或不聽話時,我該怎麼辦?”這不是要放任他為所欲為,而是要用寓教於樂的教育工具取代有害的懲罰,從而在教育的同時起到保護作用。
積極管教和尊重式教養方式提出的一些實用建議包括:
- 陪同暫停不要將孩子隔離,而是提供一個安靜的空間,讓他們在一位成年人的陪伴下平靜下來。這並非禁錮,而是一段共享的“平靜時光”,讓他們的感受得到認可,身體在開口說話前得以放鬆。
- 命名和驗證情緒像「我知道你很生氣,因為我們沒去公園」這樣的表達方式,能幫助孩子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感受。被理解的感覺能減輕情緒強度,並有助於理解界線。
- 修復損壞如果他弄壞了東西或傷了人,不要把他關起來,而是建議他幫忙清理,等他冷靜下來後道歉,或者想想該如何彌補。這樣他既能學會承擔責任,又不會感到羞辱。
- 做好準備並提前預判如果成年人能夠預料到將要發生的事情(「五分鐘後我們就關掉電視睡覺」),並提供有限的選擇(「你是想先洗澡再吃飯,還是反過來?」),就可以避免很多衝突。
- 培養成年人的自製能力許多監禁和極端懲罰的案例都發生在成年人情緒失控的時候。停下來,深呼吸,如果可能的話要求休息一下,或者在做出反應之前冷靜幾分鐘,都可以避免做出日後後悔的決定。
這些方法既不神奇也不快速; 這需要耐心、練習,而且通常還需要回顧自己的育兒歷史。但從長遠來看,它們可以建立基於信任的關係,鼓勵孩子出於感情而不是恐懼而合作,並降低青少年時期嚴重行為問題的可能性。
父母檢舉的權利

從任何母親,從任何父親那裡,知道他的兒子已經或正在被老師騷擾,他知道他正遭受濫用權力,這太好了! 我們不必破壞它,但是孩子是我們最愛的東西! 據我所了解,學校的律師否認了這些證據,儘管一位曾在該幼兒園實習的學生證實了家長們的懷疑。說到我之前提到的「濫權」問題, 梅爾在此博客文章中向我們介紹了更多有關他的信息。.
心理報告揭示了他這個年紀無法用語言表達的感受,儘管他(可能)透過行為上的明顯變化表達了出來。任何孩子都不應該經歷這些心理報告。 是時候讓父母認真對待這些事情了,讓我們保護自己的後代,因為我們談論的事件不會在所有地方都發生(我希望),但這是要求責任的權利。
當懷疑教育環境中存在虐待行為時,無論是身體虐待、情感虐待或忽視(包括系統性地使用監禁作為懲罰),家長有權,並且在許多法律體系中甚至有義務:
- 收集證據記錄日期、行為變化、孩子的陳述、可能受傷的照片,或任何有助於澄清事實的相關資訊。
- 請求正式會議 與中心管理層溝通,說明情況,並要求他們做出解釋和立即採取保護措施。
- 尋求醫療協助 (兒科醫師、兒童心理學家)評估對兒童的影響,並在必要時取得報告。
- 提出投訴 當兒童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應向主管機關(社會服務機構、少年檢察官、警察或法院,視國家而定)提出申訴。
反過來,我認為照顧孩子的人有權知道在他們哭泣、感到不舒服、難過時如何照顧他們……例如,指望一個兩歲的孩子能神奇地自己睡午覺,同時滿足所有這些需求,是不現實的。 必須有對每個人都有益的解決方案,在這個“每個人”中,我還包括學生調整作息時間、提供休息方式、傾聽疲倦或飢餓的訊號,這些都是尊重病人、體貼入微的照護的一部分。
在法律領域,許多法律認為,除了明顯的毆打或侵略行為外,這也構成虐待或忽視。 嚴重且持續地忽視基本護理讓孩子獨自待一整夜,在需要時不提供醫療護理,或反覆讓孩子處於受羞辱或被鎖起來的環境中,都可能構成法律上的疏忽或遺棄,處罰從失去監護權到最嚴重情況下的監禁不等。

我認為幼兒園、小學和中學都應該是學生感到溫馨和安全的地方。他們去那裡是為了學習嗎?是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去那裡是為了成長為更好的人。 他們所接受的治療類型將深刻地影響他們未來能成為怎樣的人。一個貶低、侮辱或限制兒童發展的環境,不僅會損害兒童的當下,還會損害他們未來看待世界的自信。一個被貶低或侮辱的人會變成什麼樣的人呢?
好消息是,反思我們自身的育兒方式永遠都不算晚;如果我們覺得自己快要失去控制,就應該尋求幫助;我們應該質疑自己接受的育兒模式;我們應該有意識地選擇一種既能保護孩子、支持他們,又能設定界限,而不是訴諸恐懼或限制的育兒方式。改變我們養育孩子的方式是一項意義深遠的工程,但每一個小小的尊重和成人的陪伴,都是對孩子情感健康和減少暴力的社會的一種直接投入。